类别 | 活动项目 | 量化积分标准 | 说明 | 备注 |
思 想 成 长 | 网上青年大学习、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报告会、道德讲堂、形势政策报告会、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主题团课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升旗仪式、团建活动、主题党日、主题团日、国家宪法日、国家安全日等活动 | 无故不参加-2分 | | |
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、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主题征文比赛、安全教育类、校史校情类、心理健康类、环保类竞赛等 | 未获得奖励的,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校级、院系级文体活动,每人分别记10分、8分、4分、2分。 荣获院系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6分、5分、4分; 荣获市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10分、8分、6分; 荣获省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12分、10分、8分; 荣获国家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20分、16分、12分。 | 活动的组织人员、工作人员按未获得奖励的活动级别记同等分数。 | |
荣誉表彰 | 国家级、省级、市校级、院系级荣誉表彰分别记20分、16分、10分、6分。 | 只记个人荣誉表彰;优秀班集体、优秀团总支等集体类荣誉表彰不予计算给个人。 | 包括: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、文明学生、志愿公益先进个人、学雷锋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表彰。 |
社 会 实 践 | 日常社会实践活动 | 学生利用寒暑假期间进行分散社会实践的记5分; | | 如走进企业、社区学习实践等,须提供实践报告或实践证明材料。 |
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| 国家级、省级、市校级立项团队每人每项分别记20分、16分、10分、6分 | | 学校集中组织寒、暑假社会实践活动(“三下乡”、三支一扶、西部计划等项目活动)。 |
社会实践表彰 | 荣获国家级、省级、市校级、院系级社会实践活动荣誉表彰的集体或个人,分别记20分、10分、5分。 | | |
志 愿 公 益 | 志愿服务、 社会公益 | 参加校、院组织的义务劳动,每人加5分; | (组织部门提供名单和记录) | 包括城市创卫、文明交通协管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、公益环保、慈善公益、赛会服务等活动。 |
创 新 创 业 | 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作品竞赛、创新创业竞赛 | 进入校级决赛参与者每人记10分。 省级比赛荣获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每人分别记15分、10分、8分。 参加国赛每人记20分。 | | 包括:挑战杯、创青春“互联网+”、各级创新创业类项目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专业类学科竞赛(数学建模大赛,ACM程序设计大赛,大学生英语竞赛等) |
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、科研项目 | 市校级立项每人记5分; 国家级、省级立项每人分别记10分、7分。 | | 包括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、大学生基金项目、参与教师科研教改项目 |
学科前沿知识讲座、创新创业讲座、学术讲座 | 无故不参加-2分 | | |
宣 传 | 撰写发布新闻稿件 | 在院级、校级、省级新闻媒体(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)撰写发布新闻稿件,分别记1分、2分、5分 | | 提供稿件录用截图。 |
板报、壁报制作 | 班级板报、壁报制作者每人次加2分。 | | |
撰写的学习心得、体会,社会实践征文等 | 院展览采用者,每篇加2分。 | | |
| 运动会中以小组为单位,轮流写作的宣传类稿件,每篇加1分,每次活动最高累加分4分; | | |
科 研 成 果 | 发表科研论文、学术文章 | 在校级媒体平台(校报、学报)发表文章每人每篇记4分; 在公开出版的一般性报纸、CN期刊上发表文章每篇记10分; 核心期刊、省报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记20分。 | 发表论文、文章、取得知识产权的,主持人(第一完成人、第一署名人)按标准的100%计算分,其他完成人(署名人、参与人)按标准的50%计算分。 | 当年内发表含国家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商标权、电路设计权等知识产权。 |
知识产权 | 获得知识产权每项记20分。 |
文 体 活 动 | | 未获得奖励的,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校级、院系级文体活动,每人分别记10分、8分、4分、2分。 荣获院系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6分、5分、4分; 荣获市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10分、8分、6分; 荣获省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12分、10分、8分; 荣获国家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人分别记20分、16分、12分。 活动的组织人员、工作人员按未获得奖励的活动级别记同等分。 | | 包括各级各类文体活动、文明宿舍评选等。 |
| | 对校、院组织选派参加集体活动的同学,无故不参加国家、省、校(市)、系、班级的活动者,每次分别扣10、8、4、3、2分; 校、院啦啦队成员不加分,但对于无辜不参加校、院、班啦啦队的学生,每次分别扣4、3、2分。 | | 活动中参加选拔赛不加分,按最终参加决赛结果给予加分。 |
| | 艺术团成员按照实际参加活动场次,根据相关等级分值给予加分(不包括参加外系的节目)。如一场晚会参加多个节目,则在相应底分的基础上每多参加一个节目加一分。 | 如:A学生参加一台院系毕业晚会表演三个节目,可加分3+1+1=5分;如参加一台学校晚会共表演两个节目,可加分4+1=5分。 | |
工 作 履 历 | 学生干部 |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每满一届记10分。 担任校、学院学生团总支副书记、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记10分,各部部长记8分。 部门干事或成员记6分。 微信团、艺术团、社团等按照学生会记同等分值。 | 按学年算 | 担任学生干部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计算学时,否则不予计算。 |
技 能 特 长 | 职业技术、从业资格证书 | 国家认可的职业技术、从业资格证书,每个证书记6分。 | | 如英语类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工程师证、会计师证、等职业技术、从业资格证书等。 |
纪 律 | 考勤 | 学院领导、学工办主任、学院学生会纪检部抽查出勤人数时,查到旷课者一律在宣传栏张贴公告予以通报批评,扣量化分10分。 | | |
严禁在校内外酗酒 | 因酗酒闹事造成较坏影响者一次性扣量化分30分,以示严惩。 | | |
损坏公共财物,除照价赔偿外,区别故意或过失等情形酌情扣分。 | 若属主观故意,一次性扣20分;若属过失,则一次性扣量化分10 分。 | | |
在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时,如有辱骂别人现象者及动手打人者扣量化分 | 辱骂别人现象者扣量化分10分,动手打人者扣量化分30分,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| | |
偷盗别人财物者,一经查实,扣量化分 | 扣量化分30分,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| | |
参与传销、赌博等违规活动者,扣量化分 | 扣量化分30分,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| | |
感情纠纷造成不良影响者 | 双方均一次性扣量化分30分。 | | |
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冒名顶替上课 | 迟到、早退(超过15分钟者,视为旷课)一次分别扣5分,旷课一节扣10分,冒名顶替上课者一次扣20分。 | | |
校、院或班级集会; | 校、院或班级集会,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; | | |
大功率用电器 | 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(热得快、电炉、酒精炉、电热杯、电磁炉、电饭煲、电热毯等)烧水、做饭、取暖等违纪行为,被校、院管理人员查处,或者被通报者,每次扣20分(对宿舍内违反规定无人承认的,该宿舍全体学生每人扣20分)。 | | |
| 遵守班级劳动卫生制度、按时值日 | 凡无故不参加值日者,当日值日生每人次扣5分。 | | |
校(院)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 | 被评为文明宿舍者,本宿舍每位同学加8分。被评为卫生不达标宿舍者,本宿舍每位同学扣8分。 | | |
宿舍内务整理和各种义务劳动 | 不参加宿舍内务整理和各种义务劳动者,每次扣5分。 | | |
| 请假 | 每位学生每学年有两天(12个学时)的假历,请假超过两天者,每请假一天扣2分,半天扣1分,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。 节假日前后不批假(特殊情况除外:个人重大疾病、家庭重大变故。个人重大疾病需出具县级以上公办医院证明、家庭重大变故需出具村委会、居委会详细证明) | 出具证明后按正常请假实施扣分。凡未出具相应证明者按旷课处理。 | |
其 他 | 凡本方法中未涉及到活动项目,但需要予以计算量化分的,需上报辅导员,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后可执行。 |